显然,如果我们是前后一致的相对主义者,我们不仅必须具体地理解(上文所讲过的)合格态度的方法,而且特别要理解准自然主义的定义。我们必须在一种相对主义的取向上具体阐明这一定义,就像理想观察者理应具备一种相对主义形式那样(173页)。以“可欲”为例,我们可以说:“X是可欲的意思是说,我对X的欲望满足了所有可能设定的条件(以及如此等等)……”这里的“设定条件”可能是某人欲求X时所要满足的条件,也可能是另一些人欲求非X的东西时所要满足的条件。通过这一修正,准自然主义的定义就更接近第十章末尾的非认知论的定义,这种非认知主义定义认为,说“X可欲”就等于:(1)表达对X的一种愿望;一种也许是全面公道的愿望;(2)声明或暗示该愿望满足了所有条件(如此等等,就像以前那样)。
如果我们不准备以某种这样的方式来理解准自然主义的定义,那么,出于前后一致性的考虑,我们必须拒斥相对主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