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谈判过程中,乔治告诉我,他已为三部新电影制定了完整的大纲,并同意寄给我们三份复印件:一份给我,一份给艾伦·布雷费曼,一份给刚刚受雇成为迪士尼影业主席的艾伦·霍恩。艾伦·霍恩和我读完乔治的大纲后,决定将版权买下,但也特地在购买协议中注明,我们没有义务遵守乔治铺设的剧情。
最终,资本收益相关法律中一个即将出台的变化,挽救了这场谈判。如果我们到2012年底还不能完成交易,那么,完全持有卢卡斯影业的乔治便要在售价上砍掉5亿美元。如果乔治想要把公司卖给我们,那么从价格方面来讲,他就承受着一些不得不尽快达成协议的压力。他知道我会在创意控制权上坚守立场,这对他而言不是一件容易接受的事。因此他勉强答应,会在我们提出要求的前提下与我们共同商量构思。我则答应他,我们会对他的想法持开放接受的态度(作出这个承诺并不困难,我们当然会接受乔治·卢卡斯的想法了),但就如对待他的故事大纲的态度一样,我们没有义务遵循他的想法。
2012年10月30日,乔治来到我的办公室,我们坐在办公桌前,签署了迪士尼收购卢卡斯影业的协议。虽然乔治全力掩饰,但从他的声音和眼神中,我能感觉到他在这一刻是多么百感交集。毕竟一笔落下,《星球大战》的版权便从此出让给了别人。